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国家高新区、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82号),根据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必须紧扣申报指南(见附件),面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需求,以实际应用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研发基础,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合作双方科技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加紧科技研发攻关,突出防控急需,有效解决临床应用等方面的难点问题,为全人类携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应有的创新贡献。

  (二) 申报流程、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要求执行。

  (三)我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0年8月30日前,登录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0年9月4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及预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河南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邮箱。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须由所在地市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推荐报送(附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清单)。

  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我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

  合作项目由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受理。

  联系人:刘 越 0371-86239880

  赵爱武 0371-86239980

  邮 箱:hnkjhzc@163.com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0年度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