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德国研究联合会(DFG)双边合作协议, 2020年双方将共同资助中德合作研究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
申请人可在以下4个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合作:
1. 数理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A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2.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D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3. 工程与材料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E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4. 信息科学(申请代码1须选择F下设申请代码,建议填写至最末一级)。
未按要求填写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3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三)项目执行期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申请人应按管理办法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报告,项目执行期结束后应提交结题报告。
二、申请资格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1. 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或青年项目。
2. 合作双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3. 德方合作者应符合DFG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DFG提交申请。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DFG项目征集指南链接:https://www.dfg.de/foerderung/info_wissenschaft/info_wissenschaft_19_81/index.html
4. 更多关于申请资格的说明请见《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中德(NSFC-DFG)合作研究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2. 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3. 作为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申请人申请本项目,计入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包括项目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总数限3项的范围(但参与承担或者参与申请的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除外)。
4.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要求
(一)在线填报路径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DFG项目(中德)”,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二)在线提交附件材料
除在线填写并提交中文申请书外,中方申请人须将下列材料上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1. 英文申请书,即德方合作者向DFG提交的英文申请书全文副本。
2. 合作协议(协议参考范本见附件)。合作双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 电子版申请书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在线申报接收期截止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未经确认的项目将无法成功提交。依托单位科研处审核确认后,申请人须打印系统生成的纸质申请书及附件,经申请人及参与人签字、依托单位及合作单位盖章确认后,寄送1份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欧洲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2.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0年1月2日至2020年2月12日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20年2月6日至2020年2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纸质文件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欧洲处询问。
五、结果公布
2020年底公布审批结果,获批准的合作项目自2021年1月开始执行。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
申洁
Email: shenjie@nsfc.gov.cn
电话:010-6232 7017
中方申请人在线填写申请书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可联系我委ISIS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10-6231 7474
德方联系人:
Wolfgang Wachter
Email: wolfgang.wachter@dfg.de
电话:+49 (228) 885-2454
Claudia Bordach
Email: Claudia.Bordach@dfg.de
电话:+49 (228) 885-254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19年12月2日
附件: